添加日期:2017年12月14日 阅读:1404
北京市卫计委于2017年12月13日宣布,在朝阳区和海淀区启动实施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试点工作。
电子化注册是行政部门运用信息化方式,提升行业准入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途径。北京市自2015年率先启动医师电子化注册试点,于2017年12日11日启动护士电子化注册试点。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试点的开展,标志着北京医疗领域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进入了全面启动实施阶段,医疗机构、医师、护士3大基础执业注册数据库实现了互联互通和信息的交互验证。
预计2018年4月底前,北京将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在全市的全面覆盖。不难看出,北京市推动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对医护人员的“发展空间、执业环境”做出了创新和变化。
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北京着力构建与健康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医护注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启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护士注册申请材料、医疗机构网上确认、行政部门网上接受材料、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制证及反馈的全流程的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审批服务模式。
据悉,市卫计委端关联了信用/处罚信息系统,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医疗机构端录入基础信息与卫计委端共享。通过系统验证的医生和护士,机构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提交人员执业资质证明。对于护士而言,医疗机构对本院护士建立离岗护士库,可实时对离岗护士进行“离岗迁出”或“返岗迁回”操作。
电子化注册要求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增加二维码,实现手机扫码查信息验真伪功能,加大医疗机构执业管理等信息的公示力度促进社会监督。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在朝阳区、海淀区启动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试点。
在试点阶段,保留传统的纸质材料提交途径,网上预审为可选服务。北京卫计委提倡网上服务,完成网上审核服务的申请将迅速进入下一办理环节。医疗机构/申请人需对材料的真实一致性作出承诺并承担主体责任。对于提交的医师和护士执业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系统将予以标注,办理有关业务时无需提交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扫描和复印件。试点阶段暂不将医疗机构设置环节纳入,逐步拓展。
文章来源:健康界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